
韩国
因私签证
签证种类
单次签证
双次签证
长期签证
多次签证
因私签证
签证所需材料
备注:
求职活动(D-10-1)的签发对象:
- 学士以上学位者(包括韩国专科学位)符合教授(E-1), 会话指导(E-2), 研究(E-3),技术指导(E-4), 专门职业(E-5), 艺术演出(E-6),特定活动(E-7)资格, 欲以在相应领域就业为目的,从事研修或求职活动者
* 艺术演出(E-6)资格中在娱乐场所等的演出活动(E-6-2)除外, 仅限于纯粹艺术及运动领域,特定活动(E-7)资格中准专门人力与熟练技能人力不可申请
※ 活动范围 : 除在韩国国内企业或团体进行求职活动外, 还包括正式就业前领取实习工资的短期实习过程
※ 实习 : 领取一定的实习工资, 以在适用于E-1~E-7滞留资格的工种领域进行实习(研修/见习)的职员身份, 在同一企业或团体最长可实习6个月专门人力(E-7)签证的对象
※ 签发基准(自2018.10.1起实行积分制制度)根据积分制求职签证分数表, 满分180分中,须达到基本项目20分以上, 总得分60分以上
※ 以下不予申请签证
- 近1年以内D-10签证持有者在韩国有6个月以 上滞留者*
* 但,受韩国企业的邀请以实习为目的去韩国研修的情况,该种类签证只予签发一次 (以实习为目的的D-10签证持有者最多可滞留一年)
※ 有违反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者或将不予 签发签证
技术创业准备者(D-10-2)的签发对象:
- 学士以上学位者(包括韩国专科学位)(包括学位预授予者), 同时拥有知识产权或相当于同等水平技术力欲进行技术创业的人员(实习活动除外)
① 知识产权(专利权, 实用新型专利权, 设计专利权)持有者或申请中的人员
② 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(OASIS)教育课程部分或全部课程已进修者
③ 基于所提交的技术创业计划书, 对专业与创业工种的关联性, 创业准备所需经费等进行综合审查, 通过审查的情况
※ 有违反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者或将不予签发签证
办证工作日:
8个工作日(工作日为预计、领馆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)
签证费
400元
代办费
23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