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料提供方:申请人
1. 签证申请表 ,中文或英文或韩文填写。需要正反面打印。一式两份
2. 照片, 近6个月内拍摄的4.5cm×3.5 cm 2寸白底照片1张。
3. 护照 ,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
4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5.肺结核检测证明 浙江省指定体检医院: 浙江医院;地址:杭州市灵隐路12号;电话:0571-86028780 杭州海疗出国体检部;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76号 海疗体检中心3F;电话:0571-87011318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;地址: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头陀寺1号;电话:0577-86718199 领区内体检医院结果通用
※ 从2016年3月2日起,凡申请韩国长期签证(91天以上)的中国公民,需提交由总领事馆指定医院签发的肺结核检测证明。 ※ 留学(D-2)、语言研修(D-4)签证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。 ※ 即使签证滞留期为90天以下,如在韩国国内可延长滞留资格者也是体检实行对象。 ※ 以下除外: -外交(A-1)、公务(A-2)、协定(A-3)签证 -短期访问签证:临时采访(C-1)、短期访问(C-3)、短期就业(C-4)签证 -国民配偶(F-6)、永久居住者的配偶(F-2-3)等申请签证时已提交的健康诊断书如包含肺结核检查的情况
在胸部X线检查、痰结核菌检查、结核菌素试验、血液检查中,应进行一个以上项目的检查。并在附件“肺结核检测证明”中如下项目合格者,可申请签证。 Ⅰ-1.非特异所见(Non-specific); Ⅰ-2.非活动性结核(Inactive TB); Ⅱ-2.完治(Cured); Ⅱ-3.完了(Completed Treatment) <注意事项> ■ 未满5周岁的幼儿免提交 ■ 如孕妇不愿接受X线检查,可选择进行痰标本检测,但此项检测8周之后方能获得结果。 ■ 肺结核检测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■ 检测时需递交本人护照及证件照片(3cm×4cm)
6.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7. 相关学历证明 :
(1) 学信就业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打印电子认证材料
(2) 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复印件2份
- 中国国内高校2001年之前毕业生(包含2001年),须另交一份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
- 中国地区以外(海外)的毕业者:追加提交(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)国外学历学位认证, 但申请人2006年7月以前毕业时,当时留学签证的护照
- 韩国大学毕业者:毕业证明或职业学士学位证
- 国外专业学士学位持有者须提交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C3级以上证书或社会统合计划培训证
政府邀请奖学生:能证明其事实的材料
另外提供复印件一份
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户籍在外地时)
8.韩国语能力认证材料及海外犯罪经历证明材料 ※ 犯罪记录证明书提交方式 →公安机关签发(3个月以内)→公证处公证→外事办认证(所管辖省或市)→大韩民国公馆的领事认证 ※ 未提供韩国语能力认证材料时,发放滞留时间1年的签证 |